2024年11月8日 | Vol. 53, Issue 21

法律知識講座:遺囑與信託

您是否對自己遺產如何妥善分配給家人而感到過困惑,或是否還未曾想過財產分配的問題?

那麼我們中華耆英會有幸在4月5日,與波士頓華埠的康樂樓(25 Essex St., Boston, MA 02111)舉辦「遺囑與信託」講座,請資深律師為長者們解惑。

(从左到右) Kristin Chiu, Julia Hogan, Peter Pelloti, Joe Markey, and Megan Cheung

主講人為貝洛迪法律集團的貝洛迪律師(Peter Bellotti)、馬基律師(Joe Markey)和霍根律師(Julia Hogan)。現場有粵語翻譯。聽眾積極提問,現場氣氛活躍。整個主講內容談及到為何要立遺囑、什麼是家族信託、以及為何律師們會建議遺囑與信託都要提前安排?在現今愈發複雜的社會財務關係,提前做好生前財產安排將會為您節省大量法律以及金融上時間、為家人的財務分配帶來巨大便利。

霍根律師簡單概述了“什麼是遺囑”,簡單來說就是「誰將得到什麼」以及「誰來執行」。這份文件將確保遺囑訂立者的身後財產能按照此人的意願分配。

如果一人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死亡,那麼這就是「對您財產的最大浪費」。她說,這種情況下,州政府將接管此人的財產,並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次序來分配。這會導致遺產被以最大的程度徵稅,以最慢的效率分配。

除了遺囑之外,大家還應考慮建立「生前信託」(Living Trust),並指定受益人。

與遺囑不同的是,信託的受益人不需要經歷漫長的法律程序,而在訂立者離世後將立刻受益。

信託財產不是遺產稅的徵繳對象。受益人不須繳納遺產稅,只要繳納普通的所得稅和財產稅就行了。

信託和遺囑都要設立

律師們建議,大家要同時設立信託和遺囑。因為信託只能管理寫入文件內的財產,不包括訂立者可能遺漏的其它財產,也不能為未成年子女指定監護人。

她舉例說,有人在建立信託之後中了彩票,然而不久後就離世了,那麼這筆獎金就不在信託的管理範圍之內了。

關於個人應如何設立信託和遺囑,霍根說,每個人的財產情況和規劃目標不一樣。有些人的財產結構複雜,有些人的簡單;有些人的主要目標是避稅,有些人則想避開離世前的巨額醫療帳單……她說,專業的律師會根據個案情況,為此人定制最合適的規劃方案。

此外,遺囑訂立人還應寫好「財務授權書」和「醫療授權書」。霍根舉例說,當你意識不清的時候,如果沒有授權書,那麼醫生可以不聽從哪怕是你孩子的意見。所以,如果希望讓自己信任的人來做決定,那麼最好提前寫好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