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任何关注城市发展的人来说,Kairos Shen都是一张熟悉的面孔。 在他漫长的房地产开发生涯中,先后于1993年至2015年在该市的发展和规划机构工作,当时被称为波士顿重建局。 在离开BRA之前,他晋升为规划主任,对城市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其中包括罗斯·肯尼迪绿道、南波士顿海滨创新区以及芬威公园和努比亚广场的翻新。 在他的任期内,一些关键项目也改变了唐人街的面貌和天际线。
此后的几年里,他担任麻省理工学院房地产中心的执行主任,此前他曾在那里获得建筑硕士学位。
现在,他回来了。
Shen是波士顿的新任规划主管,负责监督“社区参与”规划、重大房地产开发法规以及波士顿规划和发展局2000多万平方英尺的房地产管理。 《舢舨》记者最近与Shen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讨论了他对唐人街发展机会的看法、他对社区的愿景、如何增加社区参与等。 以下是那次对话的编辑版本。
关于唐人街的发展历史
我很清楚发展压力,以及社区如何从90年代到2015年在BRA期间从正在发生的重大发展中获益。 我知道这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但唐人街领导层实际上不得不发挥其政治力量,才能在这些讨论中获得社区应得的东西。 吴市长的想法是,我们不必总是与开发团体处于敌对状态,以促使他们在唐人街等地做出(所需的)承诺和投资。
关于与唐人街的沟通
我认识到,有时关于规划的讨论,特别是围绕发展提案的讨论,感觉并没有真正向唐人街的公民和居民开放。 但我认为我们已经创建了一个新的基础设施,市长明确承诺确保这一进程更加开放和民主,并反映我们从社区成员那里听到的担忧。这实际上是一个更大的沟通和参与部门的一部分,当我在之前负责管理开发的机构工作时,这个部门是不存在的。
我认为,随着我们对员工和基础设施的投资,我们希望在社区参与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我已经联系了一些社区团体,并与他们讨论了与他们见面的事情,并真正重新了解了这些问题。….
…在唐人街,人们仍然非常依赖良好的口碑交流。 因此,改善沟通的一个具体方法是实际与许多现有的非营利和社区服务组织合作,唐人街有很多组织,并利用它们帮助我们用中文和越南语进行交流。 我们认识到,我们需要做得更好,我们目前使用的手段可能无效,但我们有责任找到它们。
关于唐人街的特别之处
我们仍然拥有全国最充满活力的唐人街之一。 而且,我认为唐人街有很多东西可以发展,与美国其他一些城市相比,这让我们处于一个非常好的位置。
唐人街……仍然是一个关键的核心,甚至在昆西和莫尔登等新兴的亚裔美国人中心。 这是因为,尽管几十年来在发展和规划中可能发生了所有坏事,但我们一直投资于建造经济适用房(通过社区-发展伙伴关系)。 因此,与费城和华盛顿特区的其他唐人街不同,我们更有活力,这要归功于我们的亚裔美国人,多代亚裔美国人在唐人街生活、工作和度过一生。 那样做是可能的。 现在,我认为毫无疑问,巩固我们唐人街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唐人街的商业部分,即餐馆和企业。
对唐人街的挑战
我认为,唐人街未来面临的一大挑战是确保我们继续不把亚裔美国人的生意视为理所当然。他们需要像其他市中心商业企业一样的关注和支持。
发展机会
由于唐人街位于市中心核心的南部边缘,未来是混合用途。 一件好事是,唐人街有很多投资、住房投资,包括非营利组织建造经济适用房和低收入混合住房,以及华盛顿街、斯图尔特街和尼兰街沿线的豪华住房。 我们已经看到了……一堆大型市场利率项目,你知道,它们提供了一些经济适用房单元,也带来了许多新居民。
我认为,一些唐人街居民担心(豪华项目)可能会把他们赶出去。 我认为我们现在正在经历一个规划过程,这实际上将为唐人街地区创造新的分区。 我认为我们知道我们不仅需要让唐人街的居民参与进来,还需要让唐人街的企业参与进来,以确保我们能够继续创造新住房,并为混合使用创造新的机会。
实际上,有许多唐人街企业位于海滩街和哈里森大道的混合用途建筑中,就在哈里森和海滩的拐角处。 实际上有相当大的办公空间。 我认为对于新开发项目,如果他们能同时纳入零售商业办公室和住宅,我认为那就太好了。 我认为我们需要那样做。 现在,具体来说,这些地区中有多少可以容纳那种真正可以拥有的大型开发,在一个地区上混合使用的那种? 我认为只有少数有限的地点,比如菲利普斯广场附近,Chauncey街和Harrison大道在埃塞克斯街汇合。
那个场地……在某个时候……是一个拥有大量机会的大型开发场地。 实际上,在沃尔什市长的领导下,我们做了一些计划,实际上将乔西街的那段行人化。 我很想把它变成一个真正的公共空间,并作为唐人街商业方面的公共空间。 因此,从一种程度上说,在(哈里森大道上的老观日市场)所在地提议的酒店建设将为这个商业空间创建一个门面。 我们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来思考该地区的重建会带来的潜在机会。 在不久的将来,如果Verizon大楼进行重建,这一切会怎样,以及菲利普广场这个小地区的新开发是如何实现的,它真的可以成为唐人街的新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