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这篇社论的笔墨留给两位应当被放大声音的人物。首先,是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ourth Circuit)首席法官J·哈维·威尔金森三世(Chief Judge J. Harvie Wilkinson III)在特朗普政府上诉基尔马尔·阿布雷戈·加西亚(Kilmar Abrego Garcia)一案中所发表的言辞。这位被误送至萨尔瓦多监狱的当事人最终获得法官的有力支持:
“在一些案件中,直达事情本质可能很困难。但在这个案件中,一点也不难。政府声称它有权将本国居民秘密转移到外国监狱中,且不提供哪怕是一丝体现正当程序(due process)的机会,而正当程序正是我们宪法制度的基石。此外,政府实质上还声称,只要它将人交出拘押就无需承担后果。这种行为不仅应当令法官震惊,也应触动所有远离法庭但珍视自由精神的美国人的直觉。”
接着,是美国佛蒙特州联邦地区法院(U.S. District Court of Vermont)高级法官威廉·肯尼斯·塞申斯三世(William Kenneth Sessions III)的话,他裁定鲁梅萨·奥兹图克(Rumeysa Ozturk)应被送往佛蒙特州,以继续她对拘押行为的法律挑战:
“奥兹图克女士认为她的拘押是因其政治言论而遭到报复,侵犯了她在《第一修正案》和《第五修正案》下的权利。她所提供的证据支持她的观点,即政府拘押她的动机或目的,是惩罚她联名撰写一篇批评塔夫茨大学(Tufts University)校方的校园报社论文章,同时意图压制其他人的政治言论。而政府至今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拘押奥兹图克女士是基于合法且正当的动机或目的。”
我们对这两个判决都表示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