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10日 | Vol. 53, Issue 9

来自迪克办公桌的信

你好迪克,

我和我的妻子在Cape Cod拥有一个度假屋。我们喜欢让我们的家人,尤其是孙子们,参观并在国家海岸的海滩上放松身心。

我们收到了许多来自房地产经纪人的询问,要求将我们的度假屋物业出租给游客和度假者。

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这个现在已经可以盈利的商业度假屋的财务责任呢?

真挚地感谢,

“退休晒太阳”

亲爱的“退休晒太阳”,

当您将房屋用于出租和个人用途时,无论该房屋位于海滩还是城市中,您都会遇到税法的度假屋规则,该规则使该房屋成为住宅或出租物业。

这是一个住所当你:
o 一年内租用超过 14 天,并且
o 将其用于个人目的超过 14 天或以公平市场价格出租房屋的天数的 10%(以较大者为准)。

举例,你拥有一个海滨度假公寓。在这一年中,您将其出租 180 天。您和您的家人在那里停留 90 天。除了冬季开始时的 7 天和夏季开始时的 7 天外,该物业在一年中的其余时间都是空置的,您将用于维护该物业。您的公寓属于税法定义的个人住宅,因为

o 您将其出租了 180 天,即超过 14 天,并且
o 您有 90 天的个人使用时间,即超过 14 天和超过 10% 的租赁天数。

忽略不计您维护这个地方所花费的 14 天。

当您的度假屋是个人住宅时,适用的基本原则是,可分配给出租用途的抵押贷款利息和财产税以外的费用不能超过该物业的总租金收入。换句话说,租金运营费用和折旧不会导致您在该年份的 1040 表格附表 E 出现税收损失。

真挚地感谢,

Richard Soo Hoo 注册会计师
508-954-6270

richardsoohoocpa@gmail.com

舢舨由非營利組織華美福利會出版,是新英格蘭地區唯一的雙語中英文雙語報紙。舢板是雙周刊,在波士頓地區免費派發,並且被傳遞到夏威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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